很显然,这一心态也成为《电信法》迟迟不能出台的重要原因. 由于缺乏法律管制,导致运营商之间“砍电缆”等恶性事件频频发生.据了解,在信产部多次专门针对“互联互通”的通报会上,无论是出台管理办法,还是严惩措施都效果不佳,恶性事件屡禁不止.从1998年开始,上报信产部的“互联互通”恶性案件已达 540起,至少影响到1亿人次的用户使用,造成10亿元的直接损失和20亿元的间接损失. 实际上,越不能解决这些问题,《电信法》就越出不来,而问题越来越多,导致对它的期望值也就越来越高. “运营商与用户的关系不难确定,主要症结在于《电信法》将对各运营商的利益如何再分配.”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刘刚说,《电信法》应该是中国电信改革的一个标志,业界最关注的,一是《电信法》“管什么”;二是“谁来管”. 在“管什么”的问题上,信产部副部长蒋耀平透露,《电信法》的指导原则是“打破垄断、公平竞争、优化配置、加强监管”.而另一个关键问题是“谁来管”.现在频繁出现的互联互通、资费大战等现象,都是因为多次改革后、电信监管无法可依而造成的软弱无力.而且,敏感的是,这还牵涉到信产部的行政改革等问题. 看过《电信法》(草案)的人士透露,《电信法》提出,今后要成立互联互通争议行政裁决委员会,对于互联互通问题的行政裁决必须在45天内解决,特殊情况下90天.但是原则上,建议遇到互联互通问题前,任何一方都可以向通信专家委员会申请调停,调停无效再进入行政裁决阶段. 据悉,这也是信产部在仔细研究国外《电信法》后得出的结果.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