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人们已经开始普遍反思人肉搜索容易演变成网上暴力的危害,但是要真正采用刑法约束之却仍是难上加难 国际先驱导报记者刘科发自北京 “我希望能找到失去联络9年之久的父亲!” 24岁的奥运会女子气手枪金牌得主郭文琤也许不会料到,她在获奖后说的这句话,会让自己如此深深地“陷入了网中央”。为了帮助这位奥运冠军寻找父亲,网民发动了大规模的“人肉搜索”。父亲找到了,但网上出现的大量揭密式信息,却令郭文琤陷入了巨大尴尬。 事实上,有关“人肉搜索”的争议正在愈演愈烈。8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审议刑法修正案草案时,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朱志刚提出“网上通缉”、“人肉搜索”严重侵害了公民基本权益,其危害甚至比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更为严重,有必要追究“人肉搜索”者刑责,建议在刑法中予以规范。 这一次,有关“人肉搜索”的是与非,在民间和学界引起了比过去更大的争议。 中国特色的网上追捕 “人肉搜索对于这个数字化时代而言,就是一个独特的中国现象。”英国《泰晤士报》在今年6月的报道中这么总结。 所谓的“人肉搜索”,是网民利用一些网站的搜索功能,不断变换输入关键词来搜索目标,或通过一些较受欢迎的网络论坛来交换信息,从被搜索的目标对象入手,搜查其本人及朋友的博客、论坛等,从而找出搜索目标的所在地、工作、背景、详细身份资料等。 “人肉搜索”已经成为独特的网络现象,只要搜寻目标在网上留下过注册痕迹、身份证号码或邮件地址,或与网上论坛里的任何一名网民接触过,搜寻目标就很难逃出“人肉搜索”的追击。 截至今年6月底,中国网民人数达2.53亿,超越美国跃居世界第一位。而与此同时,互联网的普及化也带动了“人肉搜索”的崛起,国内频发的大规模“人肉搜索”现象也因此吸引了国际目光。 英国广播公司(bbc)在今年6月报道有关中国“人肉搜索”的新闻时,还用“witch hunt”(搜捕女巫)一词,形容在中国如火如荼发展的“人肉搜索”。在美国,媒体为表达中国的“人肉搜索”,专门创造了一个短语“chinese style internet man hunt”(中国特色的网上追捕)。 《泰晤士报》则分析,“人肉搜索是一个强大的概念,现在中国的网络已被用来作为惩罚婚外情、家庭暴力和道德犯罪的一种强大工具。” “人肉搜索”也是国际难题 事实上,“人肉搜索”并不仅仅在中国网络中出现,在今年的国外网络中,“人肉搜索”也成为一个显著的现象。 8月23日的英国《英中时报》披露,在英国纽卡斯尔两名中国留学生被杀事件迅速告破,很大原因要归功于英国华人留学生论坛发动的“人肉搜索”行动。 而在美国,今年上半年的一段网络视频引起的“人肉搜索”行为甚至引起了美国军方的注意。在youtube网站的这段视频中,一名美国海军陆战队队员笑着把一只约八周大的小狗扔下悬崖,小狗落崖时的凄厉吠声激怒了无数美国网民。 一些美国网民利用“人肉搜索”,直接公布了虐狗士兵的姓名、身份、年龄、驻地、电话号码、轿车照片等详细个人信息,并掀起了对他的声讨活动。迫于民意压力,美国军方展开调查,海军陆战队不得不声明作恶者有悖“海军陆战队员被期许的高标准”。 在韩国,“人肉搜索”同样在网络上掀起了滔天巨浪。今年7月,韩国网络中围绕“警察是否过度镇压反对进口美国牛肉的示威”的问题议论纷纷,在此情况下,曾被投入到示威现场的韩国警察遭受了接连不断的“网络通缉”。 “那几天,韩国门户网站daum的论坛里出现了首尔一位警察的姓名和照片、还有个人主页。”韩国留学生王钰告诉《国际先驱导报》,“很多韩国网民登陆警察的个人主页发表了很多‘诅咒’一样的谩骂。”不过,韩国网民并没有就此收手,他们还访问了该警察的个人主页上链接的亲友主页,一并进行了辱骂和威胁。 “黑暗杀手”纵横数码丛林 为什么“人肉搜索”会愈演愈烈?文化学者朱大可对此有形象的解释:“他们以无名氏的方式,藏在黑暗的数码丛林里,高举话语暴力的武器,狙击那些被设定为有罪的道德猎物。” 事实上,“人肉搜索”从诞生之日起,就游走在法律和道德的中间地带。“人肉搜索”在中国催生了数起轰动一时的网络事件:从2006年的“虐猫” 事件到“铜须门”事件,从2007年底自杀的北京女白领姜岩到今年的“辽宁骂人女”,每一次的“人肉搜索”都会详细公布目标人信息,包括姓名、照片、家庭、住址等等都无所遁形。 而人们也早已发现“人肉搜索”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网友们在通过它宣扬着惩恶扬善的社会正义,但另一方面,用“人肉搜索”搜集并公布当事人的个人信息,对处于言论表达弱势一端的个体进行群体围攻甚至道德审判,导致当事人在现实生活中遭到侵扰。 “过去的人肉搜索受正义感的驱使,而现在不少网民是在发泄情绪。”猫扑网站管理员“吾爱汝至”告诉《国际先驱导报》,该网站是国内最早出现“人肉搜索”概念的互动社区。“如今网络确实越来越发达,任何信息都有被公布的可能。”“吾爱汝至”对此表示了担忧。 中国行为法学会新闻侵权研究会研究部主任周泽也指出:“人肉搜索多数的初衷是充满善意的”,“人肉搜索”自身本不具有法律及道德层面的性质。“ 但网民原本维护正义的声音,容易演变成网上暴力,彰显他们以暴制暴的心态,藉以发泄对社会的不满。这是在滥用言论自由和网络的力量,以匿名方式聚众一逞一己之快意。”周泽告诉《国际先驱导报》。 《中国青年报》在6月30日的一项调查大概可以看出部分民众的心态,在2491名调查对象中,有79.9%的人认为“人肉搜索”应该受到规范,65.5%的人认为“人肉搜索”可能成为一个新的发泄渠道和报复窗口,而64.6%认为这侵犯了个人隐私,而20.1%担心自己会成为搜索目标。 刑法不是万能管家婆 尽管人们已经开始普遍反思“人肉搜索”容易演变成网上暴力的危害,但是要真正采用刑法约束之却仍是难上加难。 在周泽看来,“人肉搜索入刑法主要是涉及侵犯隐私权的问题,但至少从目前的法律来看,人肉搜索并不构成犯罪行为,现存的相关民事法律并没有对隐私权的概念做明确的定义。” 周泽说,隐私权在法律上的不甚明确,导致公众的隐私权及其界限没有法律上的依据。因此,在对社会不良现象进行批评、对公众人物监督与侵犯他人的隐私上没有一个平衡点。“所以,很难用什么标准来对人肉搜索中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进行刑罚处罚。” (责任编辑:admin) |